在战略👮🌑轰炸机领域,中美的发展🄀🝰方式就截然不同了。
因为掌握着技术上的优势,甚至可以说,美国在🙄🇷🝉轰炸机领域的技术优势更加明显,领🚹😕先程度🎕🐸🄫在十年左右,所以美国在发展新式轰炸机的时候,更注重技术优势,而且也已保持技术优势为主要目的。
对中国空军来说,🔍⚿🗋轰炸机暂时还是🕗“奢侈品”。🙄🇷🝉
要知道,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参与的几场战争,都在本土🃛😞附近,战术航空兵就能胜任绝大部分作战任务。即便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轰炸机承担了很多任务,后来也随着舰队夺取了制海权,让位于舰载航空兵。受此影响,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在轰炸机上投入太多的资金。
当然,在重点发展战斗机的时候,中国空军也没有足够🖿多的资金来研🞓制轰炸机。
只是,👮🌑到了二零四五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
在世界大战的威胁下,中国空军除了需要一支足够强大的战⚩术航空兵,还需要一支有足够威胁力的战略航空兵。
此外,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也给了中国空💚军🗵很大的启发。
在执行战略打击任务的时候,轰炸机的作战效率比战斗机高得多,如果有足够多的轰炸机,就能降低战术航空兵的作战强度,从而减少战斗机的采购数量,减轻空军的负担,同⚰🕁时提高空军的打击能力。
为此,中国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要求很简单:在达到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即必须是一种能够大批量采购,而且空军负担得起的战略轰炸机🅸。
问题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要想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就不能有太高的技术要求,不然就得采购大量先进设备,抬高🌏♮采购价格与维护费用。
正是如此,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技术🟦🟗🝒要求并不高。
按照空军在二零四五年底发出的招标意向书,新一代战略轰炸机不🃛😞要求具备超音速巡航能力,最大突防速🍯🛧度只需要达到两马赫,最大飞行高度在一万八千米以上,具备最先进的隐身技术,最大载弹量在三十吨左右,最大载弹时的作战半径不低于四千公里,最大作战半径不低于七千五百公里。
以二十一世纪四🐁☢零年代的技术水准,这些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当然,除此之外,空军对采购价格与维护成本提出了极为严厉的⛵🞬🗋要求,即采购价格不得超过h-30的三分之二,保养维护成本得在h-30的基础上降低一半,地勤设备与h-30的通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
把这一点算进去的话,空🎇🎇军的要求就不算低了。
当时,👮🌑总共有三家集团参与竞标,其中最有经验的是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因为这两家国营企业是h-30与h-20的设计单位,还是两种轰炸机的主承包商与子承包商,而⚰🕁第三个竞争者是龙飞集团、振翔集团与华空集团联合组建的“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也参与了“j4”项目的竞争。
与“j4”项目一样,空军也要求三家企🗵业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
不同的是,最终三家企业都进入了工程实施阶段,即制造🖑原形⚛机⛵🞬🗋,参加由空军组织的对比试飞。
到二零四九年底,空军🄤⛊😰公布了对比试飞结果。
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空军放弃了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选择与中飞集团签署⚠了工程制造合同。
当时,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
因为掌握着技术上的优势,甚至可以说,美国在🙄🇷🝉轰炸机领域的技术优势更加明显,领🚹😕先程度🎕🐸🄫在十年左右,所以美国在发展新式轰炸机的时候,更注重技术优势,而且也已保持技术优势为主要目的。
对中国空军来说,🔍⚿🗋轰炸机暂时还是🕗“奢侈品”。🙄🇷🝉
要知道,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参与的几场战争,都在本土🃛😞附近,战术航空兵就能胜任绝大部分作战任务。即便在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轰炸机承担了很多任务,后来也随着舰队夺取了制海权,让位于舰载航空兵。受此影响,中国空军一直没有在轰炸机上投入太多的资金。
当然,在重点发展战斗机的时候,中国空军也没有足够🖿多的资金来研🞓制轰炸机。
只是,👮🌑到了二零四五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
在世界大战的威胁下,中国空军除了需要一支足够强大的战⚩术航空兵,还需要一支有足够威胁力的战略航空兵。
此外,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也给了中国空💚军🗵很大的启发。
在执行战略打击任务的时候,轰炸机的作战效率比战斗机高得多,如果有足够多的轰炸机,就能降低战术航空兵的作战强度,从而减少战斗机的采购数量,减轻空军的负担,同⚰🕁时提高空军的打击能力。
为此,中国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要求很简单:在达到基本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即必须是一种能够大批量采购,而且空军负担得起的战略轰炸机🅸。
问题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要想降低采购与🐁☢装备成本,就不能有太高的技术要求,不然就得采购大量先进设备,抬高🌏♮采购价格与维护费用。
正是如此,空军对🔍⚿🗋新一代战略轰炸机的技术🟦🟗🝒要求并不高。
按照空军在二零四五年底发出的招标意向书,新一代战略轰炸机不🃛😞要求具备超音速巡航能力,最大突防速🍯🛧度只需要达到两马赫,最大飞行高度在一万八千米以上,具备最先进的隐身技术,最大载弹量在三十吨左右,最大载弹时的作战半径不低于四千公里,最大作战半径不低于七千五百公里。
以二十一世纪四🐁☢零年代的技术水准,这些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当然,除此之外,空军对采购价格与维护成本提出了极为严厉的⛵🞬🗋要求,即采购价格不得超过h-30的三分之二,保养维护成本得在h-30的基础上降低一半,地勤设备与h-30的通用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
把这一点算进去的话,空🎇🎇军的要求就不算低了。
当时,👮🌑总共有三家集团参与竞标,其中最有经验的是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因为这两家国营企业是h-30与h-20的设计单位,还是两种轰炸机的主承包商与子承包商,而⚰🕁第三个竞争者是龙飞集团、振翔集团与华空集团联合组建的“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也参与了“j4”项目的竞争。
与“j4”项目一样,空军也要求三家企🗵业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
不同的是,最终三家企业都进入了工程实施阶段,即制造🖑原形⚛机⛵🞬🗋,参加由空军组织的对比试飞。
到二零四九年底,空军🄤⛊😰公布了对比试飞结果。
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空军放弃了西飞集团与南飞集团🖿,选择与中飞集团签署⚠了工程制造合同。
当时,空军只提出了一个理由:中飞集团的成本控制做得🖑最为出色。
中飞集团的设计方案也是飞翼升力体结构,即整架飞机就是一⚛副巨大的机翼,发动机等所有设备都安放在飞翼中。这种设计方案的最大特点是隐身性能突出,而且巡航飞行时的升阻比最优,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航程,并且灵活部署弹舱,提高了任务弹性。缺点也同样突出,即最大飞行速度只勉强达到了空军提出的要求,即便使用推力更大的发动机,提升幅度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