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和笔能用来干什么?当然是记录了。”

    “我准备通过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每天的生活。”

    “当然,顺便也练习一下写字,免得好不容易学会写字,就因为长时间不写而忘记了。”

    里恩斯随口回应道。

    这只是随口找的理由而已。

    自认为是正经人的里恩斯,怎么可能会像马文一样写日记?

    “对了,你们要不要也买一份?”

    “就算不像我一样写日记,遇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也不错。”

    “人的记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靠谱。”

    “简单的记录,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更好地回忆起应该记得的东西。”

    里恩斯再次说道,说着他便走进了店铺。

    本听言,点头赞同,然后也默默跟着进入了店铺。

    “好吧,你们都准备买,那我也买好了,权当买回去练字算了。”

    哈里曼无奈道。

    最后三人在这家“汤姆文具店”各自买了一本装订的笔记本,几根羽毛笔,以及墨水。

    拿上东西,里恩斯他们踏入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向着内城的家族驻地赶去。

    ……

    随后的十几天,里恩斯他们也像其他暗卫一样,忙碌了起来。

    每日奔波于各种任务之中,只为攒够足够的贡献点,在库房中换取想要的东西。

    这十几天中,里恩斯他们也不是每天都一起执行任务。

    本有时候想“休息”,说是想独自在城里逛逛,看看内城风景什么的,就会离开队伍。

    而里恩斯则是单纯想杀人了。

    一想到自己的“帮派头目全图录”还没收集几个图录,他就有些浑身不得劲。

    索性就在本离队的时候,自己一人去刷一下“成就”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