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时只管好里好气的说道,“我真的很不想让子窈知道这件事。这太不光彩了,就像抽大烟一样,罪该万死,我怕她会从此讨厌我。”

      原来,将一个活人屠戮至非人,竟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情。

      ——夏一杰于是偷瞄了沈要一眼。

      这是一位杀人的专家。

      眼下,正是凌晨一十二点,距离天亮或陈督军抵岳,约莫还有英制六个小时左右,足够一个活人受尽凌迟而死。

      沈要一言不发,遂躺在座椅里发呆。

      四下静得厉害。

      巡值的部队已然按照他的吩咐再三翻遍全城,真枪荷弹界限森严,拱卫城防如铁桶,水泼不进。

      他做不成甩手掌柜,又简直要因此烦死了。

      还有。

      ——为什么他的六小姐,至今还没有拨电话过来?

      沈要脸色难看至极。

      也许,他的血液里也长满了蝴蝶罢。

      夏一杰一见他如此,便默默的在心底这般想到。

      一条狗,也许是不知道痛的。

      或者说,他迟钝于痛、擅长忍耐于痛,应当也是可以的,不然,一条怕痛的狗又该如何冲进兽群之中厮杀去呢——有些狗甚至要剪耳断尾。

      他看得出来,沈要当真是渐渐的有些像人了。

      因着那骨血里的痛楚,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他便会像个人一样的辗转反侧,千千万万只蝴蝶都在他的皮下展翅,扇动一场风暴,积少成多,最后化作血液里的夏雨与狂澜,躁热不已,仿佛血液也有沸点,害他冥思苦想。

      夏一杰细数着,这已经是沈要今晚第两百七十三次翻身了。

      他于是一边数着,一边又觉得不公,凭什么一条狗会被如此温柔以待,只要爱上一个人便可以成为一个人,而他却要备受煎熬,从一个人变成一个畜生。

      他分明,曾经也是幸运儿。

      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在烦恼什么?”

      沈要一顿,原本斜斜支在地上的座椅只管一下子同他一道重新坐稳,那是一本正经提起一个人的时候才应该有的模样——提起一个心上人。

      那模样他实在见过太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