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要穿暖,春夏却不能贪凉,今年改过的坏习惯会变成蝉蜕埋进土里,第二年自会重活,周而复始,岁岁年年,太漫长,像一眼看到去世的模样,生死纠缠、生死疲劳。

      她一下子回过神来,便笑:“呆子,你还挺贪心,一个小愿望却能许得这么大。”

      沈要面无表情的说:“你不能反悔。我有券的。”

      “是是是。”

      她于是含笑着点点头,从他手中收回一张纸条,仿佛抽签,姻缘上上签,生平下下签。

      “好,答应你了,你去找鞋袜来吧。”

      其实,她本不必如此叮嘱的。

      毕竟,总有人要比她心急如焚。

      沈要只在心下默默细数一遍她的鞋子。

      萧子窈总穿露脚背的细跟鞋,鞋尖也如鞋跟,似刀尖,或箭尖,多狠心,大约可以一箭穿心。

      他不太满意,便说:“天冷了,你以后出门不准再穿那种细跟鞋了。”

      “不穿细跟鞋穿什么?难不成要像你一样,穿军靴?”

      她半开玩笑道,偏偏,沈要却信以为真了。

      “军靴最好。”

      他不急不缓的开了口,“因为很保暖。”

      话毕,他便自顾自的拎了自己的靴子来,又在她腿边比划一下——果然,大了好几圈,她根本穿不上,便是连那后跟镶嵌的马刺都快及她踝骨的粗细了。

      萧子窈忽然说道:“——呆子,这样一比,你真的很像我以前见过的杜宾犬。那种狗骨架很大的,一只前脚就有我手腕粗细,很适合训练来作护卫犬或杀人犬。”

      他眉眼轻垂,落在她的脚尖,眼光甫定,又因他屈膝跪着,始终守在一条狗的位置,所以,那一双黑沉沉的眼睛自然便隐却在了阴影里。

      “六小姐,那你喜欢哪种狗呢?”

      “护卫犬,还是杀人犬?”

      “还是说,你两种都不喜欢?”

      他一面说着,一面又小心翼翼的握住萧子窈的脚穿进靴子里去,似乎并不急于听一个答案。

      “大了。不合适。”

      他喃喃自语,“——我真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