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变。

      也许是她打从一开始就看错了沈要也说不定。

      她以为他的所有的不好都源于一条狗的不谙世事,却从来都没有想过,或许,早在最初的时候,沈要本来就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人。

      坏人也会有喜欢的人。

      原来她从未驯服过沈要。

      从前,她以为这条狗好训,并不是因为她训狗的法子有多高超,而是因为这条狗喜欢她。

      ——而是因为,这个人喜欢她到无可救药,所以心甘情愿的变成一条狗来喜欢她。

      萧子窈白日里没有出去走动。

      安庆堂那头,她只管请了郝姨过去、过去送钱,像亡羊补牢,不是安慰医馆里的伙计,而是安慰她自己。

      郝姨很快便将事情办妥了,回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霜雪。

      萧子窈于是就问她钱送掉了否。

      “送出去了的。”

      郝姨勉强笑道,“是个光头的姑娘收下的。”

      “光头?”

      萧子窈不免诧异起来,“我也去过安庆堂好几次了,我怎么不知道他们的伙计里还有剃光头的女孩子?”

      郝姨微微颔首,道:“我听别人都叫她‘连翘’,说是小宋大夫死的时候,为了还钱就把头发都剃光了卖钱,连翘姑娘心疼小宋大夫,就剃了自己的头发给她做假发入殓用。”

      “那,你有没有见到他们医馆里那个脸烧伤的伙计?”

      “见到了——现在安庆堂里的白事就是他来主事的,我看他还拄着个拐杖……”

      萧子窈指尖立刻一白。

      “他可以拄拐杖了?他可以走了?他会不会摔跤,能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行走?”

      一时之间,她实在有些失态,索性郝姨早已瞧出了其中的端倪,遂看破而不说破的回了一句:“夫人,那人是没事了的,只要他肯活,就一定有办法好好的活着。”

      萧子窈听罢,于是施施然的站起了身来。

      真奇怪。

      她忽然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