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姣走上前,“劳烦瑾姐姐了。”秦姣一边说话一边盯着长歌,手里的包袱也往前递了递。

    赤炼要拿,被他躲了过去,又递了过来。

    老弟啊,你能不能把你那吃人的眼神收收,这光天化日的,你就不怕传出点啥吗?

    长歌只看了他一眼,就垂下了眉眼,伸手准备接过包袱,结果发现那边还死死的拽着呢。

    “瑾姐姐,你…你也要保重,平安归来。”秦姣说道。

    “咳咳”,旁边的秦励咳了两声,他才把手松开。

    “谢谢。”长歌接了包袱,回身跟秦励说道:“我们这就出发了,你们也早些回府吧。”

    长歌说完,对两人点点头,就转身把包袱给了赤炼,上了马,跟他们挥了挥马鞭,往城外走去。

    秦励看着一行人走远了,才跟秦姣说道:“咱们也回吧,你今天有些鲁莽了,你就不怕把人吓跑了?

    她可是整个京城都知道的,出了名的洁身自好,从小到大都没有去过青楼画舫,身边更没有小厮伺候,你这样会吓到她的。”

    秦姣没有反驳,他今天确实有些鲁莽了,可他就是喜欢啊,这一年多来,他拼命的学习琴棋书画,就是想着能配的上她,可如今打她主意的人越来越多了,他担心啊!

    那天宴会上,那些王府里的郡君县君什么的,眼睛都粘到她身上了,论家世,他的确不怕,可论相貌,他不占优势啊,能不着急吗?也不知道长姐这次能不能帮他。

    出了城,长歌一边赶路,一边琢磨,她知道秦姣的意思吗?她又不傻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可她才十二岁啊,要是放到现代,那就是小学生呢,谈婚论嫁,那也太早了,她的想法是中了进士再订婚,走完六礼,也差不多十七八了,这个年龄勉强可以接受。

    秦姣的外形有些像现代的爱豆,小奶狗系列的,在这个世界已经是比较硬朗的了,长歌还是可以接受的,比起那些矫揉造作的强多了,两家又是世交,同是勋贵,门当户对,确实是一桩不错的姻缘。

    这也是长歌唯一能接受的姻缘,反正都要娶,那就娶个自己能接受的,不然她肯定会让自己“英年早逝”,早早就想离开了。

    长歌想明白了也就不想了,一心赶路。

    越往北就越荒凉,此时还是正值春天,京城的桃花都开了,但这边的小草才刚刚发芽,早晚还有些凉意。

    长歌也没急着赶路,她是游学,又不是行商,着啥急呢。

    一路慢慢悠悠的走着,到了一个地方,就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再买些特产,有新鲜的物种也收集些种在空间里。

    很多特产都被长歌从驿站寄回了京城,还有她写的信。

    信里都是当地的风土人情,有点像游记,让沈清欢也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男人跟长歌知道的古代女人一样,都是不自由的,所以她会尽力让他们活的幸福些。

    沈清欢幸福吗?他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时常就能接到女儿寄回来的特产,还有信里描述的外面的风景、习俗等有趣的事情,比画本子好看多了。

    沈清欢把长歌寄给他的信,都好好的保存起来,他想着将来装订成册,就可以当成一本游记看了,旁人家的正君可没有这样的机会,还能了解外面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