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把宿舍门从里面关死后,他才正襟危坐,小心地打开了那封信。

    这一次,信封里面有三张信纸。

    “陆今晏,布票我收到啦!”

    展开信纸,看着信纸上娟秀却带着俏皮灵动的文字,陆今晏那刀锋一般凌厉的眉,似乎都变得柔和了许多。

    “我其实超级厉害的,自己就会做衣服。”

    “我去国营商店买了好几块布,可好看了。我打算做几套裙子,再做一套超级漂亮的旗袍。”

    …………

    她在信纸上,絮絮叨叨,说的大都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日常。

    比如说,她去黑市,淘了好几块和田籽玉,还特别幸运,买到了一幅唐伯虎的真迹。

    她说,几十年之后,和田籽玉肯定会升值特别多,古董也会千金难求,到那个时候,她肯定会变成小富婆。

    比如说,她今天吃到了稻香村的点心。

    她觉得稻香村的枣糕特别好吃,所以也给他买了一些。

    比如说……

    那些再琐碎不过的日常,她用文字记录下来,送到他手中,他一字一行看过,心里却倍觉甜蜜。

    他心中的冲动,更是疯涨。

    他发疯一般想见她。

    他活了二十四年,生平头一回,如此渴盼见一个姑娘。

    想与她促膝长谈。

    想与她把酒言欢。

    想与她……

    思之如狂。

    其实只要是她,哪怕不言不语,只是相视一笑,他应该也会觉得快乐。

    陆今晏反反复复看了这封信七八遍,才珍视地将信纸放回到信封中,提笔给她回信。

    他知道,他们通信的次数,还不算多,他骤然提出见面,十分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