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没见过,它不仅设计感十足,线条硬朗而优美。

    最重要的是它威力如此巨大,这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不知道是那个国家制造的”

    “另外这枪是黄金的配色更是增添了它几分霸气威武。

    所谓英雄配好马,林营长是英雄配好枪真是绝配!”

    楚云飞由衷地感叹道。

    确实以这把的沙漠之鹰的威力,勃朗宁手枪是不能比拟的。

    林枫则故作谦虚地笑道。

    “过奖了,我也是偶然所得,我也很喜欢,所以就成了我的随身配枪。”

    虽然楚云飞对这把沙漠之鹰手枪很是喜爱,也很想拥有。

    但他深知君子不夺人所爱的道理,最终还是依依不舍地将手枪还给了林枫。

    经过与林枫的一番简单比试,楚云飞愈发意识到,这位年轻营长绝非等闲之辈。

    林枫不仅统领着一支兵强马壮、装备精良、人才济济的特种营。

    其自身更是实力超群,令人刮目相看。

    如此卓越的部队,其发展壮大自是顺理成章之事。

    楚云飞心中不禁恍然大悟,难怪林枫能在八路军中享有如此威名。

    虽然对其他八路军部队的装备情况不甚了解。

    但眼前的新一团特种营,无疑是一支极为强大的队伍。

    然而,楚云飞并不知晓,今日在红山村所见,尚非特种营的全部实力与底牌。

    参观结束后,楚云飞准备告辞离去。

    至于那神秘的兵工厂,林枫自然更不会轻易带他去参观,那可是他的最大底牌与依仗。

    在红山村根据地的门口,楚云飞望着林枫,诚恳地说道。

    “林营长,今日带我参观特种营,真是让我大开眼界,非常感谢。

    另外贵部装备相当精良,人才也是济济,我相信未来定能成为抗日战场上的英雄部队。”

    林枫微微一笑,谦逊道:“楚团长过奖了,什么英雄部队,这些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