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先让子弹飞一会。”

    李太白对李金刚笑着说完,看向在场这有男有女,年龄不一,服装各异的二百多人。

    “按照我之前的承诺,你们这些人应该全部被斩首祭奠我兄弟,可想到我兄弟就是个烂好人,他应该也不愿看到怎么多人为他陪葬,所以给你们一个能够活命的机会。

    十分钟,十分钟的时间,把这座大厦全部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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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做到还会有一线生机,做不到全部身首异处。”

    随着李太白话落,这些人全部站在原地,低着头一动不动。

    “真当我不敢杀你们?”

    李太白眼神一冷,身后飞出漆黑如墨的灾难之剑,朝向人群之中斩去。

    瞬间站在最前方的十多名壮汉,身体被拦腰斩断,鲜血,内脏流淌一地,浓郁的血腥味充斥这整个大厅。

    “啊!”

    人们双手抱头放声尖叫,63“不…不…不!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让我去死求求你!我说,我说!法老王金字塔和其他金字塔不同,它是一座地下宫殿,他就在首都开罗……”

    灾难之剑在半空中停下,脑袋一点点靠近李寻风:“我等下会给你一个痛快,但在此之前我还要给你一项人世间最恐怖的刑法。

    末世后期,凭借我的成就,值得我李太白尊敬的人并不多,满打满算不过三人。

    这三人之中,就有你和寻欢的父亲,他曾在全球各地做慈善不说,年轻时更当过兵,扛过枪,打过仗。

    战争中,他的大腿被弹片炸伤,从那以后失去了生育能力,你是他养大的,你应该知道他身体素质很好,可却拐杖不离手,那就是因为他一条腿是残废。

    也就是说,你和李寻欢都是他收养的义子,而且还是他战友的儿子。

    你们之间的区别就是,他收养你的时候,你年纪已经很大了,而李寻欢却是刚刚出生。”

    “不可能,如果我们身份相同,为什么那老不死的会把所有财产都留给李寻欢,而不是给我!”

    “虽然你的人品我不敢苟同,但在末世前那种物欲横流,金钱当道的世界,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在这方面你的确很优秀。

    李寻欢从小便内向,性格唯唯诺诺,永远活在自己美好的幻想中,他这辈子难成大器,如果不把财产给他,不让你去帮他,他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没有办法生存。

    然而当年我来到非地的时候,调查到,你和小妈有一腿,你们俩害死了老爷子,又害死了寻欢霸占家产,我想手刃你们这对狗男女为寻欢报仇,可惜你们俩都死在几天后的丧尸狂潮之中。

    所以别用这个眼神看着,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话,然而所以我没必要向将死之人说谎。

    大概五年以后,有人在老爷子的华夏祖宅找到了那份,尘封已久的医疗鉴定书以及他的日记,这件事才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