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三十税一的税率很低,但如果要收三十次呢?

    那税率就高得离谱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如今的大明,屡见不鲜。

    即令商人拿着官府刊发的交过税的凭证,另一个地方的官府也不认。

    重复交税在此时的大明是非常普遍的,商人们甚至都习以为常了。

    其次是很多权贵的家奴们,帮权贵家经商,他们根本不交税。

    各地官府都闭着眼睛,只当没看见。

    大明税务司的成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两点,不征税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从权贵豪绅手里收税,从地方官府手中夺过征税权。

    这与大明银行,大明日报不一样。

    后两者占据的是原来的空白地带,基本不损害任何既得利益者。

    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自然也容易实行。

    可大明税务司不同。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税务司一边“抢钱”,一边“夺权”!

    可想而知,其必将面对腥风血雨。

    当然,对于这一点,刚刚获得主管税务司之权的朱高炽是浑然无觉的。

    熊孩子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没事都能上房揭瓦,何况如今大权在手。

    至于锦衣卫,他们本来就是做脏活的,自然也不会在意。

    当然,朱允熥只是暂时借用锦衣卫来立威。

    未来的税务司,还是要筹建自己的人马。

    朱高煦和蒋瓛可以帮着抓人,杀人立威,但更多具体细致的业务工作,却需要其他有能力的官员去做。

    第二日,大明日报上刊登了朝廷决定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之权从地方官府收归税务司的决定。

    当然,大明朝太大了,税务司的分部和相应机构,还没有铺设到整个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