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穗从眼光好的聪明人,成了同事嘴里的只会卖力气的蠢人。

    可怜、可叹。

    也不过一顿饭的功夫。

    沈穗乐见其成。

    怎么说呢,创业初期,被人可怜总胜过被人眼红。

    被人眼红,人会使坏。

    恨人有恨己无嘛。

    被人可怜就不一样了。

    人说不定还会来照顾你生意,帮一把呢。

    借着赵大姐的关心,沈穗趁机卖惨。

    当然她很快又跟赵大姐解释了一番——

    我其实没那么惨。

    “就是觉得别太高调,一副‘我从你们身上挣了大钱’的德性,大家看到会不开心。”

    赵常娥对此表示赞同,“牵扯到钱财,低调些是对的。”

    钱财动人心,很容易招惹麻烦。

    沈穗有着足够的生存智慧,赵常娥放心了许多。

    至于程得胜……

    “你隔壁是不是也有家店要开张了?”

    沈穗点头,“也算认识吧,她男人也是当兵的,跟林建业一个军区的。”

    赵常娥微微皱眉,她不知道这一层。

    那也算是战友了。

    如果都随军的话,那就是一个军属大院的邻居。

    可邻居之间也不见得都是和睦的。

    有点矛盾冲突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