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掉两盆皂角水后,吴关的头皮终于清爽了,就是发还打着结,他试着在水里用手指去“梳”,可头发实在太久没打理过,都绞成了团。

    他抬头看了闫寸一眼,只见闫寸的头发虽也不是日日梳理,但因为发髻盘得十分紧实,解开时头发就挺顺畅,此刻洗过,简直如一条墨色长带,直从头顶拖至小腿。

    “我这个……用篦子也没救了吧?”吴关问道。

    闫寸看着他手中捧着的几团,皱眉道:“没见过这么乱的。”

    “先不管了。”吴关胡乱将头发往头顶拢了拢,拿一条擦澡的布巾一扎。

    他一边拿布巾沾着皂角水清洗身上,一边对闫寸道:“转过去,我瞧瞧你后背的伤。”

    闫寸便转过身去。

    狰狞的伤口已结痂,疤痂周围皮肉绷紧,打着细小的褶皱。

    虽不好看,长势却很好。

    闫寸身上还有许多旧伤疤,蛰伏在恰到好处的肌肉上。

    能看出来,他不是易留疤的体质,许多伤疤都已平复,淡淡的,于是无法想象曾经的伤口有多严重。

    “我看已经能沾水了。”吴关道:“不过最好别长时间泡在水里,你冲洗一番就赶紧擦干吧。”

    “好。”

    或许男人在一些事情上总是缺乏耐心,无论他们如何立志要好好洗澡,真待实施起来,不多时就开始觉得麻烦,最后总会以“差不多就行了”草草收尾。

    闫寸和吴关也不例外。

    走出浴肆时,闫寸又往柜台上丢了两串铜钱,引得掌柜眉开眼笑。

    两人骑马往县衙去,闫寸任由长发飘飘,颇有魏晋名士风范。

    吴关换了干净的新衣,浑身清爽,他伸了个懒腰,闻着袖间的香味,叹道:“终于有个人样了,说真的,洗完澡我觉得病都好了。”

    闫寸道:“你可知道,许多百姓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浴肆,也不曾用过皂角。”

    “好不容易当个官,你就让我奢侈一把,别忆苦思甜了,成吗?”

    “哪来那么多新词。”闫寸笑道。

    “先别说新词了,我这头发咋整啊?”

    吴关后脑垂着的几团,已吸引了无数目光,还有人窃窃私语。若他自己一人骑马穿行,或许还没这么高回头率,可他跟在闫寸身后,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搁我阿耶的法子,直接割了完事儿。”闫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