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薇如果你要是没什么事,不如一起啊!”

    知薇热泪盈眶,“二小姐……”她一度哽咽,流落在外,吃够苦头,发誓再也不嫁了,她要好好伺候二小姐。“男人就是狼狗,会吃人的。”那个曾经面对柳知遇含羞带怯的丫头死了,留下的只是充满了对男人充满厌恶之心的妹子。

    三人同行,知薇回住所准备了点东西,带着上路了。一路,夏末总是写信回去。

    齐瑄道:“你到还挺恋家。”

    “不是啊,我只是想告诉别人,我在外面活的挺好的。”

    “……”这个臭美的女人。

    夏末写了‘莫要挂念,在外一切平安。末敬笔。’封了信,到了驿站,让人把信送去。又继续游山玩水。

    却说有一天三人投宿到一家客栈,要了饭菜吃。大堂里的客人甚多,南来北往的,大家边说话边吃。聊到京城中事。

    “秋闱放榜了,这次得中状元的好像是什么宰相后人姓柳,柳什么来着?看我,脑袋一吃饭就塞不下别的事了。”

    隔桌的知薇听了,脸色微变,问道:“是不是叫柳知遇的?”

    那人拍着大腿道:“是这么个名,姑娘真是聪明。”然后又继续说他的故事。

    知薇难受的饭都吃不下了。

    夏末道:“丫头咋了?不高兴了?为那样的人不值得。”

    “奴婢只是恨恶人未有恶报。”

    “傻瓜,是时候未到。快点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揍他一顿。”

    这时有个外地的商人在那叫卖,“有要软丝的没有?”

    夏末听见了,要去瞧瞧。问那商人:“你这东西怎么卖?”

    商人听说,忙道:“这是好丝,十分柔软,做了衣服穿,十分贴身,且坚韧。而且刀砍难断。十两银子一两货,你要是想要,五两银子一两,我也卖了。”

    “不要!”

    “三两银子,怎么样?夫人,我这是贴本卖了,要不是急着赶回家去……”

    “一两银子一两,我买下来。”

    那商人苦逼着脸,“不行啊!这真是好东西。”

    “那好吧,我走了。”

    夏末绝不恋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