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嫁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肯定不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再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案,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