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和老二回来啦!快点进屋。”黄氏看到黑瘦了一圈的两个人有些心疼。

    王广兴进屋后把最近赚到的钱交到了黄氏的手里,一共八百文。

    “娘,院子里怎么摆了几个大缸?”王广兴问道。

    “二平新想出来的点子,做杏脯。”黄氏解释道。

    “能行吗?”王广顺问道。

    黄氏拿出前两天王茂平做好的杏脯,本来做的就不多,这几天更是被王茂康吃的只剩一点点。两个人都尝了一下,感觉都很不错。

    “别说,还真挺好吃。”

    晚饭后,王茂平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默默的复习着王守德今天讲的内容。王茂平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的灵魂,再加上系统边角料的一些作用,学东西要比其他人快了一些。

    王茂平目前已经学完了《三字经》、《百家姓》、这两天已经开始学习《幼学琼林》这使得王守德十分的惊喜,也更加确定王茂平有读书的天分。

    “二平!”王广顺推门走了进来。

    “爹!”

    “爹从镇上给你买回来的!”说罢便从怀里取出的一个东西,王茂平一看是一支毛笔。

    “爹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毛笔好,伙计给推荐说这个适合刚学写字的孩子,叫什么狼豪笔。”王广顺说道。

    王广顺上次回家的时候刚好看见王茂平用高粱杆做的简易笔在地上学写字。自己的孩子小小年纪,一笔一划的在地上认真的写着,让他这个当父亲的很不是滋味。

    从镇上回来的时候王广顺特意去了镇上的墨文斋,是镇上一家卖文房四宝的地方。刚一进门就闻到淡淡的墨的香味儿,王广顺看着自己和往来客人格格不入的装束打扮,显得有些拘谨无措。

    伙计倒是没有看人下菜碟,看到王广顺进来,赶紧迎了过来。

    “客官,需要点什么?”

    “呃,我家孩子刚学写字,我想给他买支毛笔。”王广顺有些拘谨的说道。

    “如果是初学写字的话,还是推荐使用硬豪笔,您看这种是紫豪笔,用野兔背脊上的一小撮毛制成的,尖锐刚硬。这种是七十文。”

    “这种是狼毫笔,用黄鼠狼尾的毛制成的,笔锋弹性比较好,黄中带红,润湿时笔尖比较透亮,呈淡黄色,这种是一百文。

    “这种是……。”

    王广顺咬咬牙还是买了一支狼毫笔。

    “爹,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王茂平有些小感动。

    “没事,爹以后还给你买,你好好念书,不要担心钱的问题。”王广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