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乐重新对林明月重视起来,三人一同进了百货大楼。来到卖鞋的区域,林明月这才发现柜台基本上都被洋货占据了。

    刘飞乐将自己的鞋子拿给林明月看,鞋子质量是很好的。

    款式老了些,而且还被摆在最不起眼的位置上。

    要不是刘飞乐认识自己的鞋,她都不会注意到。

    这也就知道了为什么鞋子一直挤压着,卖不出去。

    供销社她都不用去看了,估摸着也是这个结果。

    刘姐叹息一声,之前他们家的鞋都是被拜访在最显眼的位置。

    这才过去了多久,就变成这样的情况了。

    现在进店的人,问的基本上都是洋货。很少会有人问他们的鞋子了。

    大家现在图的就是样式的新颖,而不管耐不耐穿。

    “明月,不如再去工厂一趟吧。”

    刘姐提议道。

    对于自己家的鞋子放的位置,刘飞乐很显然早就知道了。

    这就是市场,优胜劣汰。

    “好,这里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

    最后三人走的时候都没人招呼她们,因为她们问的不是洋货。

    卖不上钱,店员也就懒得询问了。

    刘叔的鞋厂建在郊区,占地面积非常大。

    林明月看了下,起码有自家工厂的三倍。

    能做到这个规模,还撑着的,还是很不容易的。开的近了,林明月就看到四个大字。

    “飞乐鞋厂。”

    这飞乐鞋,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呢?

    好像在现代也听过呢?

    没想太多,车子就开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