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一脸的苦涩。

    “最近我们公司在招聘业务员,有一个女的来应聘,叫林佳,26岁,一流大学的本科毕业,有过两年的工作经验。”

    “她跟我说,从上一家公司辞职,是因为她老公想让她当全职太太。结果她在家呆了半年后,实在是每天闲的发慌。”

    “她的闺蜜也劝她出来工作,还跟她说,女性,不论在任何时候,都得需要自己的一份事业。”

    “另外,她的表姐,就因为是一个全职太太,结果老公出轨,最后也只能选择原谅。”

    “林佳不想有这么一天,这才出来找工作。”

    “她还说自己眼下年轻,想先打拼一下,这几年不会要孩子。”

    “小胜,你知道吗?她说话特别真诚。我还特意在老板面前帮她说了很多好话。”

    “谁知道,她刚转正,就说已经怀孕了.......”

    听了李艳的叙述,金胜大致上也明白了是什么事。

    一个公司招聘员工,肯定是为了拓展业务,创造收益的。

    李艳身为一个HR,负责的就是这一块。

    招一个已经怀孕几个月的员工进公司,那就是失职的体现。

    (当然,这是职场不成文的条例。)

    没有得到即战力不说,还得白白付出几个月的工资。

    因为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

    “不得安排孕妇从事体力强度大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差不多需要一年的时间,才会恢复正常工作。

    这样的话,多多少少肯定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这个锅,李艳背的不冤。

    要知道,就算在律师这个行业,也不能完全避免。

    很多新婚的女律师,基本上也不会被一些大的律所录取。

    除非你的能力很强,不然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