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修养数日方才启程,靠着李牧养的几匹战马,赵刚二人总算不用再开11路车。

    望着身后的山谷,李牧略有伤感。

    但很快他便沉醉于对未来的向往中。

    按照李牧所说,从山谷到最近的长城关口大约是两百多里地,全力奔驰只需要几个时辰的时间。

    为了加快速度,赵刚直接用现有的一些材料打造了一套马镫和马鞍。

    看着赵刚的发明,李牧震惊之余,更是带着一种羡慕的眼光。

    如此人才,纵然是在当时的赵国,恐怕也难得重用。普天之下,唯有秦国方能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老将军,我虽答应了你,帮你去寻找令公子,但眼下战火未平,我恐怕没法离开北疆之地。”

    李牧捋着下颚的胡须道:“我难道还分不清什么这些吗?我虽然不愿意为嬴政效力,但打匈奴人,纵然是让我李牧贴上这条命又有何妨。”

    “老将军高义,在下佩服。”

    寻常人拍马屁,李牧不过是一笑而过。

    但赵刚这样的人才拍马,让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三人正奔驰之时,身后的匈奴斥候也发现了他们。

    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头曼的掌上明珠弥莎。

    头曼虽然要求乌古达将弥莎送回去,但弥莎却趁着乌古达不注意之时将他打晕,然后假传头曼的命令,调动了三千骑兵,一路南下,追杀赵刚。

    本来搜索数日未能找到赵刚的踪迹,弥莎已经有些放弃。

    却没想到,在归途之中,却又遇到了赵刚。

    “前辈,我们该怎么办?”

    一想到之前的厮杀,王离倒有些慌了神。

    “慌什么,些许胡人,切莫丢了你王氏一族的脸面。”李牧冷声骂道。

    王离微微点头,但实在是难掩脸上的慌乱之色。

    他们就三个人,对面足足有三千人。

    三人打三千,除非他们是神仙,否则只能被人生吞活剥,活活砍死。

    李牧用余光瞟过赵刚,却见后者极其镇定,那种稳如泰山的神色,让李牧都不禁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