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它们的大尾巴,几乎有身体一半的长度,蓬蓬松松的,摸起来很是舒服,很具有迷惑性。

    因为林风知道,它们的尾巴比银色利爪还要恐怖,能够放出上万伏特的高压电荷,瞬间就能电死一头强壮的野牛。

    只是经过15亿年的优渥生活,它们已经快要忘记这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如果不是感受到死亡的威胁,一般不会动用这种绝招。

    “小家伙,出来!”

    两只小雷狼摇摇晃晃走出纸箱,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指,又摇摇晃晃走到李凤虞面前,咬着她的裤脚,在她小腿上蹭来蹭去,撒着娇。

    嘿,刚断奶就这么聪明,居然知道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李凤虞被它们可爱的样子萌到了,心疼地抚摸着它们的软毛“它们是不是饿了?要喂它们吃什么?”

    “随便,剩菜剩饭都行,隔三差五吃点肉。”

    雷狼经过15亿年的驯化,早就忘了什么叫做挑食。

    李凤虞弄了点剩饭,两个小家伙开心地吃着,一边摇晃着粗大的尾巴。

    “给它们取个名字吧,”李凤虞说到,“叫小白怎么样?”

    “两只都是白色的,怎么分?”林风不由莞尔,“就叫狼大、狼二好了。”

    “行,”李凤虞笑了起来,“那头上有一团长毛的就叫狼大,另外一只就叫狼二。”

    两只雷狼吃饱后,就一直跟在李凤虞的脚边,寸步不离。

    林风见它们这么黏着老妈,也就更放心了。

    只要稍微长大点,就算是三五个壮汉,在它们面前也就像三岁小孩。

    …………

    转眼十天过去,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之后,就该回城里了。

    这次回家,一共花掉了他210万,又留了5万给老妈,作为日常花销,以及请人照顾茶树的开支。

    这样一来,本来胀鼓鼓的钱包,瞬间就瘪了下去。

    这些钱原本够他平稳生活很久,但做起投资,眨眼就全没了。

    不过他相信,在林家村的投资很值得。

    茶叶、雷狼,想必在不久的将来,都会带给他丰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