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一丘之貉,全都喜欢玩这些避重就轻的把戏。

      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真有脸说出这句话。

      就连引用《刑事诉讼法》上的条文,都充满了搞笑的气息。

      这是想把自己给笑死,好继承自己帅气的外表吗?

      主审法官这时候对着魏大勇问道:“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

      “清楚”

      “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认定的罪名,你有什么异议吗?”

      “有的。”

      对于魏大勇的回答,主审法官丝毫不觉得意外。

      故意杀人罪,你要是都不挣扎几下,那才是怪事。

      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会拼命抓住。

      “那你详细的描述一下,对于哪一部分有异议。”

      听到主审法官的提问后,魏大勇很干脆的说道:“我承认捡到了30万现金,但是我并没有杀人。”

      “那天我下工回家的路上,看到地上放着一个袋子,打眼一看里面是钱的样子。”

      “我就上去打开来看,等确认是钱后,我一时贪心就拿回了家。”

      “但我也有点害怕,以为是谁不小心丢的,因此一分钱都没敢花。”

      “没过两天警察就来工地上抓我,我以为是失主报警了,当场就说了钱的事情。”

      “等到了治安局,警官给我做笔录的时候,问我为什么杀人,怎么杀的人,我都直接傻了。”

      “我压根就没有见过对方,怎么可能会杀了她。”

      “法官,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有杀人啊!”

      魏大勇说到最后的时候有点激动,像极了被冤枉的。

      但是法官才不会管你这些,判罚的主要依据还是要看证据。

      “公诉人,你有什么想要询问被告人的吗?”

      “有的,法官阁下。”